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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辛料认知:常用种类、花椒与辣椒的种类特性及品评方法
发布时间:2026-09-08 09:06

香辛料是可用于食品加香调味、能赋予食物以香、辛、辣等风味的植物性物质,在烹饪与食品工业中承担着赋香、去腥、增味、着色等核心功能。本文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与权威研究,系统梳理香辛料的分类体系、常用品种特性,以及花椒与辣椒的种类、品质评价方法。


一、香辛料的分类体系与常用品种

1.1 分类依据

我国香辛料的分类主要依据两项国家标准:GB/T 12729.1—2008《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》与GB/T 21725—2017《天然香辛料 分类》。两项标准所含香辛料种类一致,共包含67种香辛料,不包括已明确排除的罂粟种子。GB/T 21725—2017于2018年5月1日实施,代替了2008版标准,规定了天然香辛料的分类原则和分类编号。值得关注的是,GB/T 12729.1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9月发布,拟将香辛料和调味品品种数扩充至一百多种。


1.2 常用香辛料品种及特性


以下按风味类型对常用香辛料进行分类介绍。


芳香类:此类香辛料以挥发性芳香物质为主要呈味成分,是卤水、炖煮和五香粉的基础。


八角(大料)为木兰科植物八角茴香的干燥成熟果实,香气浓郁,味辛微甜,瓣角整齐,一般为8个角,是家庭烹饪和卤味制作中最常用的主要香料,也是五香粉的核心原料之一。选购时以瓣角完整、色泽棕红、香气浓郁者为佳。


桂皮(肉桂)为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树皮,味道甘香,辛甜微辣,常用于炖肉、卤味及五香粉配方,具有去腥增香的作用。桂皮含有肉桂醛等挥发性成分,高温长时间炖煮可充分释放香气,但用量宜适度,过量会掩盖食材本味。


小茴香为伞形科植物茴香的干燥成熟果实,香气清甜,味微辛,常用于炖煮牛羊肉及制作五香粉,与八角、桂皮配合使用效果突出。


丁香为桃金娘科植物丁香的干燥花蕾,香味独特而浓烈,穿透力强,可用于炖煮或糕点制作,但用量极需节制,通常每锅仅需1至2粒即可显著赋香。


辛辣类:此类香辛料以辛辣成分为主要呈味物质,兼具去腥和增香功能。


花椒为芸香科花椒属植物,以麻、辣、鲜、香四味融合著称,是川菜风味的核心元素(详见下文第二部分)。


辣椒为茄科辣椒属植物,辣味来源于辣椒素类物质,品种繁多,辣度差异极大(详见下文第三部分)。


胡椒为胡椒科植物,分黑胡椒和白胡椒两种。黑胡椒为未成熟果实干燥而成,香气浓烈,辛辣味突出;白胡椒为成熟果实脱皮后干燥而成,辛辣味较温和,香气细腻。


生姜为姜科植物姜的根茎,鲜姜辛辣清香,干姜辛辣味更浓,广泛用于肉类去腥和调味。


兼用类:此类香辛料兼具增香与赋色功能,在卤味和酱料中应用广泛。


陈皮为芸香科植物橘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成熟果皮,以陈久者为佳,香气醇厚,兼具理气健脾之效,用于炖煮和卤味。


草果为姜科植物草果的干燥成熟果实,具有特殊浓郁的烟熏样香气,常用于炖煮牛羊肉以去除膻味。


山柰(沙姜)为姜科植物山柰的干燥根茎,香气独特,味辛辣,常用于白切鸡蘸料和卤水中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,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六种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,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。


二、花椒的种类与特性


2.1 花椒的分类


花椒属芸香科花椒属植物,其果皮是我国著名的“八大调味品”之一,素有“调味十三香之首”的美誉。根据成熟后花椒果皮颜色的不同,可将花椒主要分为两大类:青花椒(Zanthoxylum schinifolium Sieb. et Zucc.)和红花椒(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)。


红花椒主要分布于四川、甘肃、陕西等地,代表品种包括甘肃红花椒、四川汉源贡椒、陕西韩城红花椒、茂汶红花椒等。红花椒以麻味为主,麻味比较纯正,香味为辅。按现行标准GB/T 30391—2024《花椒》(2024年9月29日发布,2025年4月1日实施),花椒的分类、理化指标及检测方法均有明确规定。


青花椒主要分布于重庆、四川、云南等地,代表品种包括云南青花椒、四川青花椒和四川藤椒等。与红花椒相比,青花椒以香味为主,挥发油含量显著高于红花椒,麻味为辅但麻味后劲足。青花椒因麻味纯正、香气清雅浓郁而受到广泛青睐。


2.2 花椒的品质指标


花椒的品质评价主要围绕麻度和香气两个核心维度。花椒麻素是花椒中最具特色的成分,是一系列由不饱和脂肪酸链和N-末端异丁基结构构成的脂肪族烷基酰胺,摄入后能刺激舌黏膜产生“针刺感”和“麻木感”。挥发油是花椒香气的主要来源,其含量和组成决定了花椒的香气品质。


根据团体标准T/CFNA 6101—2020,红花椒精油含量要求为3—5 mL/100g,麻素含量为20—35 mg/g;青花椒精油含量要求为5—8 mL/100g,麻素含量为15—20 mg/g。在水分限量方面,二者均要求≤10%。红花椒代表品种茂汶花椒的精油含量要求≥5 mL/100g,麻素≥35 mg/g,其油腺密布程度被作为关键鉴别指标。


2.3 花椒的品评方法


花椒麻度的感官评价依据GB/T 38495—2020《感官分析 花椒麻度评价 斯科维尔指数法》,该标准规定了采用斯科维尔指数法对花椒麻度进行感官评价的方法,适用于干花椒、鲜花椒、花椒粉、花椒油、花椒油树脂等花椒及麻味调味品的麻度感官评价。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,海底捞、德庄、丁点儿等典型生产企业及四川农业大学等研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。


香气品评方面,研究已基于风味组学方法,运用气相色谱等分析手段,选定不同种类和不同产地间花椒共有的6个特异性差异香气组分(桧烯、月桂烯、D-柠檬烯、桉叶油醇、α-蒎烯和左旋-α-蒎烯),建立了包含4个指标的花椒产地鉴别模型,经28个盲样验证准确率达100%。这一方法克服了对传统感官品鉴的过度依赖,为花椒品质的客观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

感官品评时,干花椒以颗粒饱满、色泽自然、油腺明显、香气浓郁纯正、麻味浓烈持久者为佳。


三、辣椒的种类与特性


3.1 辣椒的分类


辣椒为茄科辣椒属植物,是我国种植面积和产值最大的蔬菜作物,2022年种植面积达223万公顷,总产量6400万吨。辣椒的品质评价中,辣椒素类物质含量(辣度)是最重要的指标,含量越高,辣度就越高。


按辣度等级,辣椒可分为多个层次。根据我国品种登记和文献报道中的辣椒素类物质含量数据,辣椒按辣度可分为9个等级。辣度等级划分如下:一级0—500 SHU,二级501—1000 SHU,三级1001—1500 SHU,四级1501—2500 SHU,五级2501—5000 SHU,六级5001—15000 SHU,七级15001—30000 SHU,八级30001—50000 SHU,九级50001 SHU以上。


按品种类型,常见辣椒可分为以下几类:


甜椒类(如灯笼椒、彩椒):果皮厚、果肉脆,完全无辣味,富含维生素C,生吃凉拌均适宜。辣度等级为一级或不辣。


线椒类:果实细长如线,辣味中等,香味浓郁,适合炒肉丝和制作辣椒酱。辣度等级约为八级。


羊角椒类:果实弯曲似羊角,辣味适中,肉质较厚,耐储运,适合露地大面积种植。辣度等级约为六级。


朝天椒类:果实朝上生长,辣味强烈,辣度可达5万—10万SHU,是制作干辣椒和辣椒粉的主要品种。辣度等级约为九级。


小米辣类:果实小巧圆润,辣度极高(约10万SHU),带有独特果香,适合腌制和泡制。辣度等级为九级以上。


板椒类:果实扁平厚实,颜色鲜红,辣椒素和红色素含量高,是加工干辣椒和辣椒红色素的首选原料。


研究表明,种源地在炎热、潮湿地域的南方辣椒品种辣度(7—10级)显著高于干燥、日温差大地区的品种(5—6级);小型椒(米椒、泡椒和朝天椒)辣度等级高于线椒,线椒高于大果型羊角椒。


3.2 辣椒的品评方法


辣椒辣度的感官评价依据GB/T 21265—2007《辣椒辣度的感官评价方法》,该标准规定了辣椒及其制品的辣度感官评价方法,明确了斯科维尔指数与辣度值的换算关系(1度=150 SHU),制定了样本制备的筛分粒度标准(≤0.391 mm),建立了三级辣味区段划分体系和取样质量梯度。该标准由湖南农业大学、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,非等效采用ISO 3513:1995。


品评实验需在20—25℃独立隔间进行,参评人员须在饭后1小时开始测试,每次间隔5分钟并用35—40℃温水漱口,辅以无盐苏打饼干消除味觉残留。最终辣度等级判定需至少3名培训合格的品评员达成一致意见。品评员需通过基础味觉敏感性测试,对辣椒素敏感度阈值标准为0.0015%。


在理化检测方面,辣椒素类物质的测定依据GB/T 21266—2007,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分析。斯科维尔指数按公式计算:SHU = W×0.9×(16.1×10³) + W×0.1×(9.3×10³),其中W为试样中辣椒素类物质的总量(g/kg),16.1×10³为辣椒素或二氢辣椒素转换成SHU的系数,9.3×10³为剩余辣椒素类物质转换为SHU的系数。


在风味品质评价方面,定量描述分析(QDA)已被应用于辣椒感官风味特性的系统评价。评价维度涵盖果肉色、果皮光泽、光滑程度、硬度、脆度、辛辣味、呛鼻性气味、辣度、辣味潜伏期、辣味刺激范围和辣味持续时间等指标,采用0—9的数字梯度评分标尺进行量化。


四、合规提示


4.1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


根据GB 2760—202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,香辛料类(食品分类号12.09)包括香辛料及粉、香辛料油、香辛料酱及其他香辛料加工品。香辛料类中二氧化硫的最大限量值为不得使用,生产企业不得为漂白、防腐保鲜而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、焦亚硫酸钾等物质或采用硫磺熏蒸方式处理香辛料。仅八角可使用硫磺作为防腐剂,其余香辛料类调味品均不得使用。


4.2 标签标注要求


根据GB 7718—2025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的问答要求,如果某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加入量超过2%,应标示其具体名称;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(单一的或合计的)加入量不超过2%,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各自的具体名称,也可以统一标示为“香辛料”“香辛料类”或“复合香辛料”。需注意,花椒精油、辣椒油树脂等提取物不属于“香辛料”范畴,应适用香精香料标示规则。


4.3 广告宣传合规


涉及香辛料的食品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。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“第一品牌”“顶级”“极品”等绝对化用语,以及“纯天然”“无污染”等无法证实的模糊表述。丁香、肉豆蔻、砂仁等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品种,作为调味使用时禁止宣称“祛湿”“理气”“调脾胃”等保健或治疗功效。


小结:香辛料的认知体系以GB/T 21725和GB/T 12729.1的分类框架为基础,以GB/T 30391(花椒)、GB/T 21266(辣椒素测定)、GB/T 38495(花椒麻度评价)和GB/T 21265(辣椒辣度感官评价)等标准为品质评价依据。掌握这些标准与方法,有助于在日常选购与烹饪中做出更合理的判断,也为食品工业的原料筛选和品质控制提供参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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